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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玄部(CH04)

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

經名: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。《黃帝內經素問》 為先秦著作,撰人不詳,唐· 王冰注釋,宋· 林億等校正。五十卷。底本出處:《正統道藏》太玄部。參校本:明· 顧從德仿宋刻本,簡稱顧本。

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三

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

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

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

  刺瘧篇

足太陽之瘧,令人腰痛頭重,寒從背起,

足太陽脈,從巔入絡腦,還出別下項,循肩膊內,俠脊抵腰中;其支別者,從膊內左右別下貫腫,過脾樞。故令腰痛頭重,寒從背起。

新校正云:按《三部九侯論》注貫腫作貫臀,《刺腰痛》注亦作貫臀,《厥論》注作貫腫,《甲乙經》作貫腫。

先寒後熱,縞搞暍暍然,

縞縞,甚熱狀。暍暍,亦熱盛也。太陽不足,故先寒,寒極則生熱,故後熱也。暍,音謁。

熱止汗出,難已,

熱生是為氣虛,熱止則為氣復,氣復而汗反出,此為邪氣盛而真不勝,故難已。

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本并《甲乙經》、《太素》、巢元方并作先寒後熱渴,渴止汗出。與此文異。

刺部中出血。

太陽之郵,是謂金門。金門在足外踝下,一名曰關梁,陽維所別屬也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可灸三壯。《黃帝中誥圖經》云:委中主之。則古法以委中為郵中也。委中在胭中央約文中動脈,足太陽脈之所入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壯。

新校正云:詳刺郵中《甲乙經》作胭中。今王氏兩注之,當以胭中為正也。

足少陽之瘧,令人身體解傳,

身體解傳,次如下句:

寒不甚,熱不甚,

陽氣未盛,故令其然。

惡見人,見人心惕惕然,

膽與肝合,肝虛則其#1邪薄其氣,故惡見人,見人心惕惕然也。

熱多汗出甚,

邪盛則熱多,中風故汗出。

刺足少陽。

俠谿主之。俠谿在足小指次指歧骨問本節前陷者中,少陽之榮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可灸三壯。

足陽明之瘧,令人先寒,灑淅酒淅,寒甚久乃熱,熱去汗出,喜見日月光火氣乃快然,

陽虛則外先寒,陽虛極則復盛,故寒甚久乃熱也。熱去汗已,陰又內強,陽不勝陰,故喜見日月光火氣乃快然也。

刺足陽明駙上。

衝陽穴也。在足附上同身寸之五寸骨問動脈,上去陷谷同身寸之三寸,陽明之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十呼,若灸者可灸三壯。駙,音付。

足太陰#2之瘧,令人不樂,好大息,

心氣流於肺則喜,令脾藏受病,心母救之,火氣下入於脾,不上行於肺。又太陰脈支別者,復從胃上鬲注心中。故令人不樂好大息也。

不嗜食,多寒熱汗出,

脾主化穀,營助四傍,今邪薄之,諸藏無稟,土寄四季,王則邪氣交爭。故不嗜食,多寒熱而汗出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云:多寒少熱。

病至則善嘔,嘔已乃衰,

足太陰#3脈,入腹屬脾絡胃,上鬲俠咽。故病氣來至則嘔,嘔已乃衰退也。

即取之。

待病衰去,即而取之,其言衰即取之井俞及公孫也。公孫在足大指本節後同身寸之一寸,太陰絡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壯。

足少陰之瘧,令人嘔吐甚,多寒熱,熱多寒少,

足少陰脈,貫肝鬲入肺中,循喉嚨。故嘔吐甚,多寒熱也。腎為陰藏,陰氣生寒,今陰氣不足,故熱多寒少。
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云:嘔吐甚,多寒少熱也。

欲閉戶牖而處,其病難已。

胃陽明脈,病欲獨閉戶牖而處,今謂胃土病證,反見腎水之中,土刑於水,故其病難已也。太鐘、太谿悉主之。太鐘在足內踝後街中,少陰絡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壯。太谿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者中,少陰俞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壯。
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云:其病難已,取太谿。又按太鐘穴《甲乙經》作跟後衝中,《刺腰痛篇》注作跟後街中動脈,《水穴》注云在內踝後,此注云內踝後街中,諸注不同,當以《甲乙經》為正。

足厥陰之瘧,令人腰痛少腹滿,小便不利如瘧狀,非癮也,數便,意恐懼,氣不足,腹中浥倡,

足厥陰脈,循股陰入髦中,環陰器抵少腹,故病如是。瘡,謂不得小便也。憶憶,不暢之貌。
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數便意三字作數噫二字。

刺足厥陰。

太衝主之,在足大指本節後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,厥陰俞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十呼。若灸者,可灸三壯也。

新校正云:按《刺腰痛篇》注云,在本節後內問動脈應手。

肺瘧者,令人心寒;寒甚熱,熱問善驚,如有所見者,刺手太陰陽明。

封缺主之。列缺在手腕後同身寸之一寸半,手太陰絡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,可灸五壯。陽明穴,合谷主之。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問,手陽明脈之所過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六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壯。

心瘧者,令人煩心甚,欲得清水,反寒多,不甚熱,刺手少陰。

神門主之。神門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,手少陰俞也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壯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太素》云:歌得清水及寒多,寒不甚熱甚。

肝瘧者,令人色蒼蒼然,太息,其狀若死者,刺足厥陰見血。

中封主之。中封在足內踝前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,仰足而取之,伸足乃得之,足厥陰經也,刺出血止,常刺者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壯。

脾瘧者,令人寒,腹中痛,熱則腸中嗚,鳴已汗出,刺足太陰。

商丘主之。商丘在足內踝下微前陷者中,足太陰經也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壯。

腎瘧者,令人酒灑然,腰脊痛,宛轉,大便難,目胸胸然,手足寒,刺足太陽少陰。

太鐘主之。取如前足少陰瘧中法。

胃瘧者,令人且病也,善饑而不能食,食而支滿腹大,

胃熱脾虛,故善饑而不能食,食而支滿腹大也。是以下文兼刺太陰。

新校正云:按《太素》且病作疽病。

刺足陽明太陰橫脈出血。

厲兌、解谿、三里主之。厲兌在足大指次指之端,去爪甲如韭葉,陽明井也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,留一呼,若灸者可灸一壯。解谿在衝陽後同身寸之三寸半腕上陷者中,陽明經也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五呼,若灸者可灸三壯。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,腑骨外廉兩筋肉分閒,陽明合也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壯。然足陽明取此三穴,足太陰刺其橫脈出血也。橫脈,謂足內踝前斜過大脈,則太陰之經脈也。

新校正云:詳解谿在衝陽後三寸半。按《甲乙經》一寸半,《氣穴論》注二寸半。

瘧發身方熱,刺駙上動脈,

則陽明之脈也。

開其空,出其血,立寒。

陽明之脈,多血多氣,熱盛氣壯,故出其血而立可寒也。

瘧方欲寒,刺手陽明太陰、足陽明太陰。

亦謂開穴而出其血也,當隨井俞而刺之也。

瘧脈滿大急,刺背俞,用中針,傍五肚俞各一,適肥瘦出其血也。

瘦者淺刺少出血,肥者深刺多出血。背俞,謂大杼。五朕俞,謂諱譆。胱,去魚切。

瘧脈小實急,灸經少陰、刺指井。

灸經少陰,是謂復溜。復溜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,足少陰經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可灸五壯。刺指井,謂刺至陰。至陰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,足太陽井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,留五呼,若灸者可灸三壯。

瘧脈滿大急,刺背俞,用五胱俞、背俞各一,適行於血也。

謂調適肥瘦,穴度深淺,循《三備法》而行針,令至於血脈也。背俞#4,謂大杼。五朕俞,謂諱譆主之。

新校正云:詳此條從瘧脈滿大至此注終,文注共五十五字,當從刪削。經文與次前經文重復,王氏隨而注之,別無義例,不若士安之精審,不復出也。

瘧脈緩大虛,便#5用藥,不宜用針。

緩者中風,大為氣實,虛者血虛,血虛氣實,風又攻之,故宜藥治以遣其邪,不宜針寫而出血也。

凡治瘧,先發如食頃乃可以治,過之則失時也。

先其發時,真邪異居,波隴不起,故可治。過時則真邪相合,攻之則反傷真氣,故曰失時。

新校正云:詳從前瘧脈滿大至此,全元起本在第四卷中,王氏移續於此也。

諸瘧而脈不見,刺十指問出血,血去必已,先視身之赤如小豆者盡取之。十二瘧者,其發各不同時,察其病形,以知其何脈之病也。

隨其形證,而病脈可知。

先其發時如食頃而刺之,一刺則衰,二刺則知,三刺則已。不已,刺舌下兩脈出血;

釋具下文。

不已,刺郵中盛經出血,又刺項已下俠脊者,必已。
并足太陽之脈氣也。郵中,則委中也。俠脊者,謂大杼、風門熱府穴也。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傍,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五壯。風門熱府在第二#6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半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五壯。○

新校正云:詳大杼穴灸五壯,按《甲乙經》作七壯,《氣穴論》注作七壯,《刺熱論》及《熱穴》注并作五壯。

舌下兩脈者,廉泉也。

廉泉,穴名。在頜下結喉上舌本下,陰維任脈之會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可灸三壯。

刺瘧者,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,先刺之。先頭痛及重者,先刺頭上及兩額兩眉問出血。

頭上,謂上星、百會。兩額,謂懸顱。兩眉問,謂鑽竹等穴也。

先項背痛者,先刺之。

項,風池、風府主之。背,大杼、神道主之。

先腰脊痛者,先刺郵中出血。先手臂痛者,先刺手少陰陽明十指問。

新校正云:按別本作手陰陽,全本亦作手陰陽。

先足經酸痛者,先刺足陽明十指問出血。

各以邪居之所以脫寫之。

風瘧,瘧發則汗出惡風,刺三陽經背俞之血者。

三陽,太陽也。
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云足三陽。

腑酸痛甚,按之不可,名曰駙髓病,以纔針針絕骨出血,立已。

陽輔穴也。取如《氣穴論》中府俞法。肘,洪付切。鏡,鋤銜切。

身體小痛,刺至陰。
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無至陰二字。

諸陰之井無出血,問日一刺。

諸井皆在指端,足少陰井在足心宛宛中。

瘧不渴,間日而作,刺足太陽。

新校正云:按《九卷》云足陽明。《太素》同。

渴而問日作,刺足少陽。

新校正云:按《九卷》云手少陽。《太素》同。

溫瘧汗不出,為五十九刺。

自胃瘧下至此,!尋《黃帝中誥圖經》所主,或有不與此文同,應古之別法也。

  氣厥論篇

黃帝問曰:五臟六腑,寒熱相移者何?岐伯曰:腎移寒於肝,癱腫少氣。

肝藏血,然寒入則陽氣不散,陽氣不散,則血聚氣澀,故為癱腫,又為少氣也。

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本云:腎移寒於脾。元起注云:腎傷於寒而傳於脾,脾#7主肉,寒生於肉則結為堅,堅化為膿,故為癱也。血傷氣少,故曰少氣。《甲乙經》亦作移寒於脾,王因誤本,遂解為肝,亦智者之一失也。

脾移寒於肝,癱腫筋攣。

脾藏主肉,肝藏主筋,肉溫則筋舒,肉玲則筋急,故筋攣也。肉寒則衛氣結聚,故為癱腫。

肝移寒於心,狂隔中。

心為陽藏,神處其中,寒薄之則神亂離,故狂也。陽氣與寒相薄,故隔塞而中不通也。

心移寒於肺,肺消,肺消者飲一沒二,死不治。

心為陽藏,反受諸寒,寒氣不消,乃移於肺,寒隨心火內鑠金精,金受火邪,故中消也。然肺藏消鑠,氣無所持,故令飲一而波二也。金火相賊,故死不能治。

肺移寒於腎,為涌水,涌水者,按腹不堅,水氣客於大腸,疾行則嗚,濯濯如囊裹漿,水之病也。

肺藏氣,腎主水,夫肺寒入腎,腎氣有餘,腎氣有餘則上奔於肺,故云涌水也。大腸為肺之府,然肺腎俱為寒薄,上下皆無所之,故水氣客於大腸也。腎受凝寒,不能化液,大腸積水而不流通,故其疾行,則腸嗚而濯濯有聲,如囊裹漿而為水病也。
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水之病也作治主肺者。

脾移熱於肝,則為驚鈕。

肝藏血,又主驚,故熱薄之則驚而鼻中血出。

肝移熱於心,則死。

兩陽和合,火木相燔#8,故肝熱入心,則當死也。《陰陽別論》曰:肝之心謂之生陽,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。

新校正云:按《陰陽別論》之文義與此殊,王氏不當引彼誤文,附會此義。

心移熱於肺,傳為鬲消。

心肺兩問,中有斜鬲膜,鬲膜下際,內連於橫鬲膜,故心熱入肺,久久傳化,內為鬲熱消渴而多飲也。

肺移熱於腎,傳為柔痊。

柔,謂筋柔而無力,痙,謂骨痙而不隨。氣骨皆熱,髓不內充,故骨痙強而不舉,筋柔緩而無力也。痙,音職。

腎移熱於脾,傳為虛,腸僻死,不可治。

脾土制水,腎反移熱以與之,是脾土不能制水而受病,故久久傳為虛損也。腸僻死者,腎主下焦,象水而玲,今乃移熱,是精氣內消,下焦無主以守持,故腸僻除而氣不禁止。

胞移熱於膀胱,則癥溺血。

膀胱為津液之府,胞為受納之司,故熱入膀胱,胞中外熱,陰絡內溢,故不得小便而溺血也。《正理論》曰:熱在下焦,則溺血。此之謂也。

膀胱移熱於小腸,鬲腸不便,上為口麋。

小腸脈,絡心,循咽下隔抵胃屬小腸,故受熱,以下令腸隔塞而不便,上則口生瘡而麋斕也。麋,謂爛也。糜,武悲切。

小腸移熱於大腸,為處癡,為沉。

小腸熱已,入。大腸,兩熱相薄,則血溢而為伏痕也。血澀不利,則月事沉滯而不行,故云為伏痕為況也。處與伏同。痕一為疝,傳寫誤也。

大腸移熱於胃,善食而瘦入,謂之食亦。

胃為水穀之海,其氣外養肌肉,熱消水穀,又鑠肌肉,故善食而瘦入也。食亦者,謂食入移易而過,不生肌膚也。亦,易也。
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入作又。王氏注云:善食而瘦入也。殊為無義,不若《甲乙經》作又,讀連下文。

胃移熱於膽,亦曰食亦。

義同上。

膽移熱於腦,則辛類鼻淵,鼻淵者,濁涕下不止也,

腦液下滲,則為濁涕,涕下不止,如彼水泉,故曰鼻淵也。頻,謂鼻頻也。足太陽脈,起於目內毗,上額交巔上,入絡腦。足陽明脈,起於鼻,交頻中,傍約太陽之脈。今腦熱則足太陽逆,與陽明之脈俱盛,薄於類中,故鼻類辛也。辛,謂酸#10痛。故下文曰:

傳為鈕瓖暝目。

以足陽明脈,交頻中,傍約太陽之脈,故耳熱盛則陽絡溢,陽絡溢則鈕出汗血也。戚,謂汗血也。血出甚,陽明太陽脈衰,不能榮養於目,故耳暝。暝,暗也。蝶,莫結切。

故得之氣厥也。

厥者,氣逆也。皆由氣逆而得之。

  咳論篇

黃帝問曰:肺之令人咳何也?岐伯對曰:五臟六腑皆令人咳,非獨肺也。帝曰:願聞其狀。岐伯曰:皮毛者,肺之合也,皮毛先受邪氣,邪氣以從其合也。

邪謂寒氣。

其寒飲食入胃,從肺脈上至於肺則肺寒,肺寒則外內合邪,因而客之,則為肺咳。

肺脈起於中焦,下絡大腸,還循胃口,上鬲屬肺。故云從肺詠上至於肺也。

五臟各以其時受病,非其時,各傳以與之。

時,謂王月也。非王月則不受邪,故各傳以與之。

人與天地相參,故五臟各以治時,感於,寒則受病,微則為咳,甚者為泄為痛。

寒氣微則外應皮毛,內通肺,故咳。寒氣甚則入於內,內裂則痛,入於腸胃則泄痢。

乘秋則肺先受邪,乘春則肝先受之,乘夏則心先受之,乘至陰則脾先受之,乘冬則腎先受之。

以當用事之時,故先受邪氣。

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本及《太素》無乘秋則三字,疑此文誤多也。

帝曰:何以異之?

欲明其證也。

岐伯曰:肺咳之狀,咳而喘息有音,甚則唾血。

肺藏氣而應息,故咳則喘息而喉中有聲,甚則肺絡逆,故唾血也。

心咳之狀,咳則心痛,喉中介介如梗狀,甚則咽腫喉痺。

手心主脈,起於胸中,出屬心包。少陰之脈,起於心中,出屬心系;其支別者,從心系上俠咽喉,故病如是。
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介介如梗狀作喝喝。又少陰之脈,上俠咽不言俠喉。

肝咳之狀,咳則兩脅下痛,甚則不可以轉,轉則兩臉下滿。

足厥陰脈,上貫鬲,布腦肋,循喉嚨之後,故如是。朕,亦脅也。

脾咳之狀,咳則右胱下痛,陰陰引肩背,甚則不可以動,動則咳劇。

足太陰脈,上貫鬲俠咽;其支別者,復從胃別上鬲。故病如是也。脾氣連肺,故痛引肩背也。脾氣主右,故右琺陰陰然深慢痛也。劇,音極。

腎咳之狀,咳則腰背相引而痛,甚則咳涎。

足少陰脈,上股內後廉,貫脊屬腎絡膀胱;其直行者,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,循喉嚨俠舌本。又膀胱脈,從肩髒內別下俠脊抵腰中,入循膂絡腎。故病如是。

帝曰:六腑之咳奈何?安所受病?岐伯曰:五臟之久咳,乃移於六腑。脾咳不已,則胃受之,胃咳之狀,咳#11而嘔,嘔甚則長蟲出。

脾與胃合。又胃之脈循喉嚨入缺盆,下鬲屬胃絡脾,故脾咳不已,胃受之也。胃寒則嘔,嘔甚則腸氣逆上,故蛔出。蛔,音回。

肝咳不已,則膽受之,膽咳之狀,咳嘔膽汁。

肝與膽合,又膽之脈從缺盆以下胸中,貫鬲絡肝,故肝咳不已,膽受之也。膽氣好逆,故嘔溫苦汁也。

肺咳不已,則大腸受之,大腸咳狀,咳而遺失。

肺與大腸合。又大腸脈入缺盆,絡肺,故肺咳不已,大腸受之,大腸為傳送之府,故寒入則氣不禁焉。○
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遺失作遺矢。

心咳不已,則小腸受之,小腸咳狀,咳而失氣,氣與咳俱失。

心與小腸合,又小腸脈入缺盆絡心,故心咳不已,小腸受之。小腸寒盛,氣入大腸,咳則小腸氣下奔,故失氣也。

腎咳不已,則膀胱受之,膀胱咳狀,咳而遺溺。

腎與膀胱合。又膀胱脈從肩髒內俠脊抵腰中,入循膂絡腎屬膀胱,故腎咳不已,膀胱受之。膀胱為津液之府,是故遺溺。

久咳不已,則三焦受之,三焦咳狀,咳而腹滿,不欲食飲。此皆聚於胃,關於肺,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腫氣逆也。

三焦者,非謂手少陽也,正謂上焦中焦耳。何者?上焦者出於胃上口,并咽以上,貫鬲,布胸中,走腋。中焦者,亦至於胃口,出上焦之後,此所受氣者,泌糟粕,蒸津液,化其精微,上注於肺脈,乃化而為血,故言皆聚於胃,關於肺也。兩焦受病,則邪氣需肺而肺氣滿,故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腫氣逆也。腹滿不欲食者,胃#12寒故也。胃脈者,從缺盆下乳內康,下循腹至氣街;其支者,復從胃下口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。今胃受邪,故病如是也。何以明其不謂下焦?然下焦者,別於回腸,注於膀胱,故水穀者常并居於胃中,盛糟粕而俱下於大腸,泌別汁,循下焦而滲入膀胱。尋此行化,乃與胃口懸遠,故不謂此也。
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經》胃脈下循腹作下俠臍。

帝曰:治之奈何?岐伯曰:治藏者治其俞;治府者治其合;浮腫者治其經。

諸藏#13俞者,皆脈之所起第三穴。諸府合者,皆脈之所起第六穴也。經者,藏脈之所起第四穴,府脈之所起第五穴。《靈樞經》曰:脈之所注為俞,所行為經,所入為合。此之謂也。

帝曰:善。

 

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三竟

#1其:顧本作『恐』,『恐』下斷句。

#2陰:原作『陽』,據顧本改。

#3陰:原作『陽』,據顧本改。

#4背俞:此二字原脫,據顧本補。
#5
便:顧本『便』下有『宜』字。
#6
二:原作『七』,據顧本改。
#7
脾:原作『胃』,據顧本改。
#8
繙:原作『播』,據顧本改。
#9
入:顧本『入』上有『移』字。
#10
酸:原作『醉』,據顧本改。
#11
咳:原脫,據顧本補。

#12胃:原作『腎』,據顧本改。

#13藏:原作『治』,據顧本改。

 

 

製作單位 道教學術資訊網站
製作 洪百堅
資料來源 正統道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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