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idth="192">

 

 

index.gif (3505 bytes)
正統道藏電子文字資料庫
正一部(CH08)

道法會元

書名:道法會元。編撰人不詳,約出於明初。係匯編宋元諸符籙道派法術著作而成。原本二百六十八卷,並目錄一卷。底本出處:《正統道藏》正一部

道法會元卷之二百五十

 

太上天壇玉格下

 

  諸行伕官,斷遣鬼神,並合依女青天律治罪,務在從輕。

  諸行法官,不得綵繪三清五帝,只宜單天存想,上香,然後入壇。

  諸行法官,凡治鬼神,許為解釋,使人鬼分別,不得輒以私滅形,徒流到府校勘。不盡罪名,法官受之。正義曰:治祟當寬,先諭逆順曲直。如不聽,然後依條行遣。伏而舍之,亦是陰隲。如遇寃對,當與解釋,為之鍊度,或誦經之類,量輕重行移,勿治以法。神吏亦不考之。
  諸行法官,常施符藥,及以財物飲食隨力施惠孤窮,其法甚靈。正義曰:符藥當相依而行。如許旌陽如意丹,紫庭追癆符,神號鬼哭散,迥車畢道法中有靈丹之類,皆是不容缺者。如俗法號呼叫敢,叱暍神將,當空訛妄以聾世人。

  諸行法官,須晨昏入局。未到入局,財入靜室集神。即不得醉酒顛倒,六神舍去。

  諸行伕官,遇致齋日,當獨寐蔬食,須密室沐浴更衣,不觀色,不邪聽,手不拈穢物,足不踏厭地,口不惡言,身不染婬,心不恨怒,此之謂致齋。如北斗上真降日,合自前一日齋,五更行事。
  諸行法官,見神霄上吏。雷部大神,太乙神機院元帥主者,須瞻禮,佩印式行事,方可移文行遣,與天心天樞考召諸階法事體不同。所犯各遵天禁所犯,許坐壇將吏奏罪。行文牒劄子,須要書名押字使專牒上,於年月日後書:奉太上勑,符到奉行。牒引後稱:雲程有限,立伺報應。緊急事云:火急奉行。即不得妄稱指揮,及罪有所歸等語,令法官促壽。功曹引,不得書名。
  諸行法官,不得兼祀巫鬼五通等神,喫菜事魔。未受法前先事邪神,限一月日自首。

  諸行法官,不得吊喪送死,飱鬼食,係供亡齋果之類,則神吏三百日不復壇,罪註黑簿。持心喪及五服,具狀投本壇,給假一百日止。誤見屍,及一應觸穢,即日解之。有解穢法。
  諸行法官,非大祭祀,不得故殺生命,及籠食射獵採捕。皆犯正戒,神吏舍丟。
  諸行法官,無得輒入係劫神祠,下拜鬼神。正義曰:凡曰鬼者,不必幽魂冥爽,祠廟之不係天職者,皆鬼耳。身行天法,求靈五通等神,至為神廟主者迎引眾會,或為謄詞醮祭,皆犯譴也。
  諸行法官,凡判符語,須用經句,咒語不得妄書。俗言鬼不伏,符不靈。正義曰:正如前條內不得寫罪有所歸之類是也。如判雷狀,不得違慢,則引咒語云:如違吾命,如逆上清。如判不隱蔽狀,則引靈寶經中云:不得容隱;如判度脫狀,則引救苦經祥煙塞死戶之類,是也。

  諸行鍊度,須鍊自己九玄七祖,亡過法友,超度仙形。鍊度須得隨業受生,如在地獄伺方鍊度他人,不然則無功。經云:救度五百人,不如救一生人命,其功又大也。正義曰:鍊度事甚長。右自己先亡不度,何暇度他人。身無水火,不識玄牝,而以符篆宣讀,眩鼓耳目,幽魂不得霑惠,爐池空費,水火陰譴何論也。
  諸行法官,凡行大法,或興起雷雨霹靂,誅龍伐廟,欲發遣雷將,須依式手執都管雷公印,或五雷使院印。如無此印,雷神不行。
  諸行法官,不得學燒銀變庚術。《金鎖流珠》:若陰功濟人,方條許之。
  諸行法官,不許供養三界混元圖,為上有三清,下有五殟五通不正之像。
  諸行法官,立壇處,宜用凈土安三層,或五層,至九層,皆同守壇符,壇下四靈符,方成壇界,千兵拱衛,萬鬼潛消。
  諸行法官,須要度師一位香火,如度師亡過,三年歲節,依法鍊度,綵繪度師供養。三官奏降福祥。

  諸行法官,斷治鬼神,不得倚權勢氣力,輒將為禍鬼神重科情罪,比常法加二等,許城隍司奏,仍許鬼神越訴。

  諸行法官,不得以嗔怒禁人年命,及於酒筵作戲,助人笑樂。
  諸行法官,不得竊人法書,盜人印文,及不得將人法籙改名佩受。
  諸行法官,行事輒有故礙,聽以法詞宣代奏報。非身役疾病而怠,俾為什宜,天曹奏論如律。
  諸行法官,所至許帶符印隨行,在處稱行司。
  諸行法官,要差使天兵將吏,與嶽兵不同,須帶神霄驅兵印,一曰天蓬印,其兵方去。天驅北極二院上清雷部等法,靈寶法,亦然。
  諸行法官,不得關借嶽兵。稍不祭祀,反為禍端,於鄰近,或見怪異,皆嶽兵也。古之得道宗師,未常有請嶽兵者,當奏請天將靈官,輔正除邪。若用嶽兵,將來法官命終,流入鬼道。
  諸行法官,不得飲酒後行法治祟,書符篆籙,即無靈驗,仍有罪愆。若茹葷,遇有急難,許以水凈口書符,受狀者同。正義曰:酒亂正性,書符竅專,以炁為主,故禁酒戒茹葷。治祟尤不當醉,醉則多怒,必誤有訣遣,故神吏不應。

  諸行法官,遇人有宿世寃家,牽債取命,不得擅行央遣收禁押送之類,只可將患人姓名收遯式中,即許黃籙大醮,請宗師將冤魂鍊度仙形。若輒遣之,必遭天譴。正義曰:此即與前治鬼神罪許為解釋條中旨意一同。
  諸行法官,須修大功五件。一、見婦人生產無人安著,即排一室與之。二、病人無湯藥,則濟之。三、死未有棺木,則惠之。四、男未婚。五、女未嫁,即多方振德。此五者,不惟行法有靈,兼得名繼仙班。無力者,勸人為之。
  諸行法官,見遺骸,必擇地而葬之。更能與其鍊度,獲福無涯。
  諸行法官,遇水旱蝗疫,欲求感應,須先具奏上天,乞曲赦一方之民,宥逆天之罪,據鄉老投詞,齋戒行持,方獲感應。

  諸行法官,左手常要清凈,勿拈穢物,印訣有靈。

  諸行法官,斷治解治鬼神,只許解雷霆都可、蓬萊都水司,依法施行,不得解五雷使院、玉樞院。此二院乃掌握樞機之所,非治罪司府,法官犯者招譴。
  諸行法官,將祕訣咒語傳弟子,若弟子忘失法書,忌記口訣,是無法分,度師不許再行指教,即犯泄漏罪。
  諸弟子,傳法初,將投詞,須齎香信,詣度師壇焚香拜投之,於月內敷奏。若出月,報應遲。
  諸度弟子,須擇有道德忠孝之人,不得觀他氣力,妄求財物。其受度弟子、當依儀辦鎮信,止用羅絹,不拘匹數,信金祿米白監不拘多少,凈蓆一領,凈衣幾件,鏡一面圓者合格。已上皆隨意以謝,度師不得以多少生喜怒。其受法官,當自度貧富,亦不得輕慢滅裂,如此所犯,名註黑簿。

  諸受弟子法後,不忠不考,漏泄背師,所犯天條,即具事奏天主,用收兵符,抽回將吏。知情不告,即與同罪。如弟子在遠,俾徑奏真武,乃賜紏察。或會同城隍司報應備奏,自有回降。歲歲如之。
  新補法官,習篆天符,星斗印,罡步之數,以金玉香水板書,即時以香水洗脫,棄長流水中。違者徒。
  凡書符用印式,須密室中,勿令妊婦、鷄犬禿形物、不了人見之,必為天官紏察。正義曰:凡曰忌者,應非本靖人不可見。婦人身多穢一物觸犯,宜勿令見,不專忌孕婦也。
  凡書符,用五月五日午時書篆,取天澤水書,乏,即用長流水。
  欲傳法,投狀批判訖,起退詐心,罪及九祖。
  以正法妄傳非人,希求財物二或得財中悔不傳者,徒。假以他法影射者,徒。
  以法翫視鬼神者,徒。
  以法陷鬼神者,徒。

  神將遇有急缺,許於遠近神祠借兵差使,不得過五百人。幹畢,犒賞奏功發回。

  急切飛奏,限兩時報應。緊切,限一日。次緊,限三日。常程七日。
  凡諸奏狀,當用真字。關引文移之類,亦合真書。奏不真即不達。俗書鬼神不受。賚竈二字,葛真人誤書獲罪,事出《遺真錄》。正義曰:竈誤為竄,齎誤為賚。
  凡寫奏狀,合高一尺二寸。天垣玉尺與雷部禹尺同。
  行法奏狀符牒用印,合依神霄奏狀,連黃一印,真司年月共一印,三印如品字。關引剖子一印,奏狀封皮用印頭亟臣字,申狀封皮印謹字。奏章設醮不得燒沉檀香。
  凡上真天職,乃上帝所賜,非人間封勑也,中下界鬼神乃受之。不許增减字。世人妄加稱號,添為真人,真人為真君,及呼為菩薩,不知輕重,上瀆穹天,招大譴也。
  諸稱泰山東嶽是二所,不想于今多稱泰山東嶽為一局,靈官功曹不敢領去。凡奏五嶽五帝,法官當依式書奏。經云:在天為五帝,在地為五嶽。正義曰:此正指言五方帝。按今嶽帝皇宋方進帝號,恐非古五帝。又按路真官儀,或云天心正法舊儀五嶽皆以公侯,自宋朝加封帝號之後,法官相承,改用申狀。則五嶽不奏,古已有文,當俟高識之士詳攷。
  上天無考召院及考照院,止有考鬼神一司。後人誤稱考照事,又撰造考召印。如此行移,安能靈驗。正義曰:《金鎖流珠三五斬邪引》稱考召推官。
  法官道士籙官、過齋素日,不得用乳酪及砂糖入食。地官紏錄有罪無赦。
  經云:一切上真天仙神將,不附生人之體。若輒附人語者,央是邪魔外道,不正之鬼。多是土地及司命能作此怪。行法之士當審察之。
  諸提舉城隍司社令有過者,具奏北極取旨,三官斜察,關驅邪院施行。

  天蓬元帥諸法,主帥有神尺天書符印,行雷法能參同其法,甚靈。

  凡治疫,須仔細辨認。若上界使者,天瘟也,宜設醮奏章謝過。若東嶽使者,當奏五帝醮謝。若是客殟流毒之鬼,即用法驅之。神霄雷部,自有斬邪之法。
  凡古年伏屍精怪,亦能食人妊孕,可用太乙符斬其怪,差六甲童子保之,即復成胎。又有伏屍久,能姦人婦女,招引五廟惡鬼,盜財物。衣服飲食及造酒醋有壞,皆此物也。
  凡民有事告訴,法官受接不行,雖行而苟簡,及妄入鬼神罪者,杖。不候告而別指事故行遣者非。
  戊日不得燒香行法判狀開印。正義曰:雷法多用戊日,而禹步雷光印又以戊日刻之。天師指迷歌曰:法印卻於戊日雕,天雷尤禁不教燒香,蓋此法家之所宜詳攷,高識之士,固不待疏。
  紫微真人曰:印有六一天樞院印,管轄三界,總攝萬天。天尊上帝凡有宴遊等,符命劫平章代判,勑下萬天三界,均召萬天天主,關聞神靈,同會玉京擁駕護輦。凡使持符飛命、則使三元考召君,飛符聖帝,常使三官五嶽,十一曜、二十八宿,三元將軍,四聖天帥,諸天天主,四府三君,十大天王,五方星斗。此乃是萬天都總之印,不在人間之行也。
  一、北楓騷邪院印,乃驅邪院所行章表封印等。
  一、都天大法主印,乃院中行印符牒關劄等,與考召主管印通用。
  一、考召主管印,兼在正法中行使。
  一、黃神越章印,乃修真之士出入佩帶,守護其身,別是一法。
  已上六印,祖法有之。其餘皆是後來得道聖賢撰篆,分派流通行使。
  法印後不得刊上下等字,及花押姓名日月等事。須求上天所降天篆刻于印背。無背文法不成。如用柄不用柄,合依元降印格,不得重緣花角。仍須用橫木板雕。世間朱記,亦不宜直造,皆係逆法也。

  凡諸印文,須是天篆,或雷文,龍章鳳篆,與凡篆不同字。雷匣印文字,速達上天,中下界鬼神見之即時奉行。世人不曾經師傳受,只聞印文,便以凡篆刊造,不惟招譴,且無靈驗。
  天部霆司印,其印八角,按八卦。用七寶鑄得此印者;可召丁神雷將。此印乃漢天師有,世人罕得之。
  黃神越章有二印,各有天篆背文。世人只有黃神背文,便為越章背文,非也。二印默誦其背文,即拜章之始。
  諸拜章,頭出陽神,帶式於中,左佩越章,右佩黃神,腰懸天部霆司印,頭戴太一真符,懷六神印,佩天童經,指引魂魄,方可拜奏。不然,過罡風世界,魂為鬼食。仍擇無忌之日,世人存陰章,道經不載,亦無報應,亦無所忌。
  諸家鍊度,必有朱陵火府印。欲逕達章表,須得玉清通章印。發醮牒,用太玄都省印。籙壇,用元始萬神印。雷法,用天部霆司印、都管雷公印。玄靈式,北斗玄靈印。太乙法,神機院印。元老法,上清仙都印。天樞法,須得火鈴童子印。玉笥法,玉寶都司印。大統兵法、用飛捷使者印。已上諸法無各印,法不成。宜訪道求之。

  法印自裂成文,法官主有大災。印或作聲,主盜賊水火非常之事。宜急避之,則吉。
  欲修真,先逐三尸九蟲,若不除之,功行不成,心神散亂。若行內丹玄門火候燒丹者同。
  海南多檳榔,以蜆殼灰樣葉合食之,名曰雷厭,佩籙行法之士不可食之。服之法不靈。醮會中有食者,天神不降,大招瘟疫,損五臟。石榴名三尸漿,檳榔日三尸果。二物病人,食之引鬼入腹。
  諸供養果子,須用時新,仍須圓者,不得截破。供果不用石榴、紅蕉、土瓜,花不用鷄冠花、石榴花、佛桑、長春葵、妖艷有刺者。
  祭斗祭雷供養之物,不得與他人食之,神怒。如自食不盡,投流水中,或埋巽方。同壇法眷,方許共食。

  凡燒文字奏牒,須以水火既濟後,以水灑之,諸香安於其上。

  行雷法須先受雷部《天童經》,誦五千四十八卷,後使雷部,隨口應驗。此是雷法本經也。經要六十八句者,正出漢天師雷匣。
  行北斗玄靈式,先念《北斗玄靈經》五千四十八卷,吞斗中真符四十九日,仍自寫斗經一卷,每日持念,行之大驗。
  行靈寶大法,先持讀《度人經》五千卷,方可用事。
雷法有二門,一正一邪。天雷龍
  雷神雷水雷社令雷,兵有四司,此乃正法也。天雷地雷妖雷鬼雷及用嶽兵兼行,此乃師巫邪法也。
  凡聞雷聲,即焚香助威請炁,如寢間,叩齒存神。
  應鬼神各有所隸,自可摺伏。木下之鬼術下三郎之類,當祭奉木郎大神。山魈五通,當祭奉靈官五通。各有祭法符印。天魔外道,當祭吞魔食鬼大將。諸精魅惡鬼,狐狸,陰陽之精,水怪蛟蜃,惟癸丁神。禱雨祈晴同。

  自古得道宗師步罡者,獨步北斗罡。

  行一切大法,祭風雷,拜章,攝召,破廟斬邪,無有不步斗者。有斗步,有步斗,凡用一事一斗主之。步斗有九名,一曰飛步斗二曰靈昇斗,亦曰靈身斗,三曰擊魁斗,四曰出斗,五曰入斗,六曰合緯斗,七曰披斗,又隨罡斗,八曰指罡斗,九曰豁落斗。皆不離北斗。依式步罡藏魂,不然謂之尸步,必為邪所侵,為斗所滅。如奏事則入斗,用事則出斗,陰陽斗後人所傳,但仰觀天星陰陽日,未常反覆也。豁落乃奏鬼神隱逛用之,別不可用。經云:斗要妙兮十二辰,世人只知九步內三星,不知所止。兼星斗在天,豈得為人所步,儻無師法,不惟不靈,亦招譴。
  諸大醮,上天星辰日月天真前不得燒紙錢,觸犯上真。中下界鬼神及家先土地,方可用之。古本無此法,漢天師始用法咒化,賜下界鬼神,出在洞神籙。若發雷神,黑紙速行。

  紫微真人曰:符有九:

  一、三光符,一、真武符,一、天罡大聖符,一、三官搜鬼符,一、鐵扇符,一、九獄符,一、安胎符,一、催生符,一、斬邪符。
  三光符,乃香符第一道也。能驅一切邪祟故氣,治厭炁,治一切病,破毒塊鬼胎,斷尸癆,除瘟瘧疼痛不可忍者,及十八種奇疾,並誤食毒藥蠱毒,符到立愈。其炁吹噓亦然。後學但知符名而已,其謬有八,不識天罡者一,不識三光真君者二,念天罡咒不全訛謬者三,不識加臨者四,不識炁之詳者五,不曾受三光籙者六,不知符竅者並隱祕者七,不知書符之時者八。不能通,即無驗矣。欲知其驗,但將蒸餅吹之七七遍,其色如丹。久而自然,其靈尤驗。細圓如芥子大,與人吞服,曰三光丹。書符於五更投井水中自沸,愈其驗也。
  大醮及建黃籙建壇,惟南斗北斗真武前不得用酒三獻,時以棗湯代之。

又《南斗經》云:供養之具,煎棗湯細茶,不須酒脯。蓋南北二斗鍊鑄魂魄之神,畏觸。據經云,用元酒者井水也。世人用酒,皆非。祭雷當用酒肉,血食之神。正義曰:醮之用酒,其來久矣。遽徹去之,於人情或未安。當如用三獻之際,南北二斗及真武之前不用酒,棗湯代之為是。
  諸行醮人,不曾經宗師授行黃籙院事符券,及黃籙院印,不許主行。犯者風刀考身。齋主請行,罪亦如之。
  應設黃籙及羅天大醮,合依科請功曹直符使者,若入局,宗師則置一位,與功曹相伴,如人問客禮。不得撰寫功曹姓名,據坐按劍叱喝。
  奏醮青詞,只許謝過,不許祈福。若書寫不合格式,牽引文華,字畫不真,干犯觸穢,功曹不敢遞去,三天亦不受領。已上醮官各受大不恭罪,三官考錄,徑奏三天。
  燒奏青訶,須於二更內。若至三更,即時日不同,亦不達上天矣。
  應設醮位及安壇,須以右為尊,左為次。自古皆以右。京師太乙宮奉安聖位,宗廟,皆以右為尊。

  應設醮不虔,高功與醮主同罪,散眾减二等,知情者同罪。

  應黃籙建壇,並限四十九日前奏請。黃籙九幽醮前期十五日開化,二十一日申奏。
  應追度亡魂,聽差本壇神吏玉女,引導到壇,功成保奏。初等法官關當處土地里域真官,如律,應取會亡魂,先期二十日下合屬追取。
  凡一切亡魂現形,須是事內,飛奏上元崇明宮,次申朱陵火府,用天部霆司印,無有不到者。
  應召魂旛以七尺八寸,年踰本數,增以赤帛黃絹,不過七寸,雖多並止此。
  應奏三清、四帝、太乙、泰玄都省、
天樞院,並差功曹。上界星宰天尊道君真仙,中界嶽瀆名山大川,地、嶽水司等處,差本界直符使者。違程準律。
  應醮奏於三清玉帝,座傍列採訪使者一位,餘不得近帝座。

  諸行醮宣儀巧求韻美,奏上乖訛,立壇不正,論以越等,不依科律准罪。

  受籙之士但欲職高而金寶效信,受上品法籙,殊不知經中分明稱載,法-與籙相背,則不靈。如行天心法,合受三五都功籙,行雷法合受高上神霄籙,行靈寶法合受紫虛陽光籙及靈寶中盟籙,行天蓬法合受北帝伏魔籙,行六丁法合受九天玄女籙,受玄靈式合受北斗籙,行天樞法合受上清迴車畢道籙,趙侯南法合受趙侯籙,行出神入夢法合受盟威籙,行三官法合受三官籙。已上諸階,皆以本籙為職。法籙相違,社廟切笑。正義曰:南亦正法也。今之所謂南法者,假趙侯為邪法也。
  法官誤染一切穢觸,須沐浴,用桃皮桃枝葉入水同煎成湯,令溫,入湯內浸洗,即不得洗耳。此水能蕩一切穢惡。沐浴訖,甩大解穢符於炭上燒,以醋澆之,法官於醋烟上行過三轉,百厭盡滅。若一切人市利不興,行止滯塞,或被邪巫神厭住,但用此法,即時解散。

  行法家內或法壇忽見怪異,揚沙飛石打人,屋宇見人影,或撒血現形,火焚宅舍,夜多怪夢,或稱上真降駕,憑附生人、不能治者,亦是傳法不經明師,參傳名籍,不曾飛奏神霄,遂為天魔外道五路大鬼侵入法壇。又兼行法人愚昧前後,不辨明邪正,不曾參究玉格,不曾依式安壇,遂為五通山魈所害。乃兼行法不曾積德,濟施貧窮,不曾鍊度祖先,及違背師訓,三官校勘,罪奏上天。又被嶽兵奏帝獲譴。又是不依科教,妄行醮告。已上犯者,急投一大宗師求哀懺悔,即止。不然,身受毒瘡,三年家破人亡。
  奉道之家,或法官住宅,見龜蛇相纏,切不可妄稱真武降靈。經云:龜則陰而無雄,遇蛇則交,物使然也。
  法官家有蛇出現,主有哭病不祥事,宜書七煞符、本命真符,鎮之以式,加臨醮謝,吉。
   凡見怪異物心不以為之怪,則其怪自壞。更能虔告真靈,即無妨礙。

 

道法會元卷之二百五十竟

 

 

製作單位 道教學術資訊網站
製作 洪百堅
資料來源 正統道藏
讚助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