妙林經二十七戒

元始天尊告諸四眾,一切眾生,貪著有為,欣生惡死,意雖求生,由造死業,不持戒行,假使長壽,猶如老樹,有何殊別?若持戒行,死補天官,升仙自在。人雖有王公之位,上至帝皇,死皆重罪,無益鬼神,受苦不可堪忍。善男子,汝等思惟,明奉戒行,直心行道,吾為汝說:天下萬物,無有長存,有死有生,有成有敗,日出則沒,月滿則虧,從古至今誰能違返?若有道德不生、不滅修善者,今月亦善,今日亦善,今時亦善。善善積德,諸行修足,善念護持,令入法寶。戒曰:

不得盜竊人物,不得妄取人財,

不得妄言綺語,不得因恨殺人,

不得貪嗔痴狠,不得慢老欺人,

不得咒詛毒心,不得罵詈高聲,

不得訿毀謗人,不得兩舌邪佞,

不得評人長短,不得好言人惡,

不得毀善自譽,不得自驕我慢,

不得畜毒藥人,不得投書譖善,

不得輕慢經教,不得毀謗聖文,

不得恃威凌物,不得貪淫好色,

不得好殺物命,不得耽酒迷狂,

不得殺生淫祀,不得燒野山林,

不得評論師長,不得貪惜財賄,

不得言人陰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