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四職

  執事稱謂。早期道教治所按男女信徒功績分為二十四執事職品。二十四職品依 次為:監天職、督治職、貢氣職、大都攻職、領功職、都功職、領神職、監神職、 領署職,察氣職、上氣職、都氣職、威儀職、領氣職、領決職、四氣職、行神職、 道氣職、聖氣職、承氣職、典氣職、廉平職、行教職、建義職。《三洞珠囊》卷七 《二十四職品》引《上章律》第十三:〝男職女職二十四職,即此是也〞。